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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興亞家庭飄泊16年 只求一定所

棉蘭,印尼,10月23日(UNHCR)- Mohammed Karim*並非打從開始就居無定所,只是為勢所逼,這位36歲的羅興亞人成為難民,飄泊近半生。

曾輾轉於5個國家居住,經歷過一次瀕死及長年的剝削,Karim縱然活下來,卻仍未能為自己和家人找到一處居所。他的不幸正好表明,人們有必要探討導致難民多番流徙的原因。

Karim在孟都(Maungdaw)出生和成長,該鎮位於緬甸若開邦(Rakhine State)北部,那時他曾擔當石工。「軍隊要在城內建造一座大塔,而我被徵召了。」他說,「我工作了兩周,期間無工錢無食物,於是我在某個晚上偷走。我本想回家,但在路上與父親碰頭,他說軍隊正到處找我,並給我錢,要我逃走。」

那是1997年,19歲Karim跨過邊境,逃到孟加拉的科克斯巴扎爾(Cox’s Bazar),他在當地一家茶館工作了3個月,惟茶館老闆只提供食宿,拒發薪金。之後Karim在印度逗留一段短時間,然後決定返回緬甸,前赴首都仰光,惟他很快知道沒有證件無法留在當地,於是乘船到泰國。在泰國的幾個月,Karim從事體力勞動,及後在僱主的幫助下前往馬來西亞。他在馬來西亞向聯合國難民署登記身份,並於一處地盤非法工作了5年。

儘管持有難民身份證明文件,Karim仍不時被滋擾。「某夜我被拘捕,對方用藤條打我的背。雖然只有這一次,但已令我無法忍受。」他說,「就在我被釋放的八個月後,我得知印尼有前往澳洲的偷渡船,於是動身到印尼。」

他在2008年抵達印尼,並與另外40人搭上駛往澳洲的偷渡船。「船在古邦(Kupang,位於印尼西帝汶)附近翻沉。」他憶述,「連我在內,只有9人生還。我們抓住膠燃料桶,在海上漂浮了12小時,最終到了一個印尼小島,當地的居民給我們食宿,並叫來警察。」

此後,Karim一度被扣押在古邦的移民拘留中心,後來被釋放,並住在蘇門答臘島棉蘭市的社區居所。幾個月後,他再赴馬來西亞,履行婚約迎娶一名羅興亞女子。Karim認識她的父親。

2011年6月,這對夫婦回到印尼。今年3月,Karim的妻子誕下一名女嬰。這個年輕的家庭現住在由國際移民組織營運,位於棉蘭的社區居所。Karim一家說,靠着難民署發出的難民身份證明文件,以及國際移民組織每月發放的津貼,尚能勉強過活,但該安排只屬臨時,故他們對前景仍感憂慮。

「打發時間很難。我們每天只是進食、睡覺和閒談。我們會談到生活,談到將來,可那不過一場空盼,因為我們在此待了很久。」Karim說,臉上流露困惑與疲憊。

一場探討非法移民問題的區域性會議,最近在雅加達舉行。聯合國難民署敦促區內各國就未來行動制定「路線圖」,認為這可促使包括難民原居地、中轉地和目的地的國家合作,研究難民面對的人道挑戰和人身危險,例如Karim奔波各地尋求庇護時的遭遇。

「難民困況未解。當他們在棲身地缺乏甚至沒有維生方法,多會選擇另走他方,令非法移民愈走愈遠。」在雅加達的會議上,難民署國際保護主任Volker Turk如此表示。「要讓難民和尋求庇護人士安定下來,並關注收容國的實際需要,最佳辦法是改善被收容者的逗留條件,同時制定解決收容國需要的方案。」

收容難民的國家可給予難民和尋求庇護人士基本生活所需,以及合法工作的權利。區內各國若能就接收和安置難民的安排互相協調,並給予難民貢獻社區的途徑,將有助安定他們,減少他們繼續流徙的需要。與此同時,還應循一個爭議少、且更易看到成果的方向,規劃解決難民問題的長遠方案,例如本地融入、志願返回,或重新到安置第三國。

至於Karim,已決定不回緬甸,惟在印尼生活兩年後,仍是定居無望。「我結了婚,有了孩子。我想活着,想生存下去,想探尋生命的意義。」他只想落地生根。

他的22歲妻子Ranjani也說:「希望有一個安全的國家能讓我們定居。我的願望是,女兒能夠上學,當個普通人。」

*為保護當事人而採用化名

Vivian Tan在印尼棉蘭報道

義務翻譯: 洪振邦

【關於聯合國難民署】

聯合國難民署於1950年12月14日由聯合國大會創立。聯合國難民署負責指導和協調全球行動、保護難民並尋求難民問題解決方案。聯合國難民署致力於確保每一個人享有尋求庇護的權利,並可以在其他國家得到安全庇護,或者在情況許何時自願返回原籍地、就地融入或安置到第三國家。聯合國難民署因其幫助歐洲難民的開創性工作及對全球難民的援助,先後於1954年和1981年獲得諾貝爾和平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