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运协会、联合国难民署和国际移民组织联合发布新闻稿
国际航运协会、联合国难民署和国际移民组织呼吁滞留在一艘商船上的27名获救人员立即获准上岸。这些人中包括一名儿童和一名孕妇,他们情绪很不稳定,已经在“马士基·艾蒂安”号商船上滞留了一个多月。
有关国家的政府一直拒绝该商船船长提出的允许这些移民和难民上岸的请求,这违反了国际法。商船的船员一直为这些获救人员提供食物、水和毯子。但是,船员们没受过专业训练,无法向需要帮助的人员提供医疗援助。对这些脆弱人群来说,商船并不是一个安全的场所,必须立即将他们带到安全的港口。
在一封国际航运协会致国际海事组织秘书长的信函中,国际航运协会呼吁其进行紧急干预,并“明确各国须确保按照信函和国际法的精神来处理海上搜救事件”。
国际法和海事公约明确规定,船舶和沿海国家有义务确保遇险人员得到救助,并在安全的地方迅速上岸。“马士基·艾蒂安”号商船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但却发现陷入了一场互相推诿的外交僵局。
国际移民组织总干事安东尼奥·维托里诺表示,“在地中海获救人员缺乏清晰、安全和可预计的上岸机制,这将继续对生命构成威胁。”
“国际移民组织、联合国难民署一直呼吁相关国家改变目前做法,成立一个机制,让相关沿岸国家政府在提供安全的港口方面承担同等责任,同时欧盟其他成员国也要团结一致。”
国际航运协会秘书长盖伊·普拉滕表示,“商船上的生活条件正在迅速恶化,我们不能再坐视各国政府袖手旁观。这种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我们需要相关国家政府履行义务。时间紧迫,政府部长们对这些人员的安全问题负有责任。这与疫情无关,是纯粹的人道主义问题。”
普拉滕认为,“航运业极其认真地履行其协助海上遇险人员的法律和人道主义义务,并努力确保船舶在面临大规模海上救援时准备充分。然而,商船的设计或装备并不适用于海上救援用途,相关国家应履行其义务。”
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菲利波•格兰迪表示,“海上救援是最基本的人道主义原则。‘马士基·艾蒂安’号商船已经履行了其海上义务,在地中海未出现其他人员死亡。欧盟及其成员国现在必须履行义务,允许获救人员上岸,完成救援任务,并应与相关国家团结一致,采取有效且可预测的重新安置机制。”
“马士基·艾蒂安”号商船参与海上救援但被延误登陆,是今年发生的第三次此类事件。今年5月,“玛丽娜”号邮轮运载着80名获救人员被延误了六天才获准上岸。今年7月,“塔利亚”号救助了50名遇险人员,并在4天后才在一个安全港口获准上岸,因而延误了其预定航程。近期事件表明这一局势明显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