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合作新篇章。
联合国难民署驻华代表Francis Teoh先生与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秘书长、 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理事长李希奎先生在签约仪式前会谈。©UNHCR/Shujun Liu
中国北京,2017年11月8日——8日上午,联合国难民署与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举行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联合国难民署驻华代表Francis Teoh先生、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秘书长贾伶女士分别代表联合国难民署和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在备忘录上签字。
根据合作备忘录,联合国难民署和中国友好和平基金会将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共同开展国际合作项目,为全球数以百万计流离失所者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同时,考虑到难民妇女和儿童特殊的弱势地位,双方将共同启动专门项目为他们提供援助。
关于联合国难民署
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署(简称“联合国难民署”)于1950年12月14日由联合国大会创立。联合国难民署负责指导和协调全球行动,保护难民并寻求难民问题解决方案。联合国难民署致力于确保每一个人享有寻求庇护的权利,并可以在其他国家得到安全庇护,或者在情况允许时自愿重返故乡、就地融合或者安置到第三方国家。联合国难民署因其帮助欧洲难民的开创性工作及对世界范围内难民的援助,先后于1954年和1981年两次获得诺贝尔和平奖。
关于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
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登记的全国性4A级公募基金会,由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创办并作为业务主管单位。1996年5月15日在北京正式成立。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的工作宗旨为加强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好关系,推动国际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作为国内首家外事领域全国性公募基金会,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充分发挥国内外资源优势,围绕“友好中国”、“足球伴你成长”、“文化促和平”、“育英教育”、“未来属于孩子”和“共同发展”六大计划,开展了一系列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中外民间友好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