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欧洲各国正就目前的难民危机寻找有效积极的管理方案,联合国难民署在近期的几个月里也一直向欧盟各国提出具体的建议。
日内瓦 – 2016 年 3 月 19 日
对于欧洲各国正就目前的难民危机寻找有效积极的管理方案,联合国难民署在近期的几个月里也一直向欧盟各国提出具体的建议。自2015年以来至今,难民潮带来的混乱并没有得到解决,这种状况不仅使逃难者的利益诉求无法得到满足,也不利于解决欧洲自身面临的问题。
欧盟与土耳其之间达成的协议澄清了若干事项, 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协定明确规定,对该协定的执行将基于国际法和欧盟相关法律。联合国难民署强调,根据相关的法律,寻求国际保护的人将获得个人面试的机会,以决定他们的庇护申请能否在希腊得以受理,并在被送回土耳其之前拥有一次上诉的机会。这也意味着一旦返回,这些需要国际保护的人将有机会寻求和获得土耳其提供的庇护。由于协定中所提出对难民的保护措施于现实中并未能确切实行,对于如何根据协定确保难民的安全还有待观察。
亦因此如何执行该协定将是至关重要的一步。毕竟,协定必须回应从战争和迫害中逃亡的人之需求。而这些难民需要的是保护,不是被拒绝。
首先,希腊需要改善接待条件、加速处理庇护申请以及妥善安置那些已经被确认的难民,而协定中的保护措施必须切实建立并得到执行。这是当前面临最关键的挑战。
其次,那些被送回土耳其以及需要国际保护的人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公平公正的判定; 确保遵守不驱逐原则以及不被强制遣返。在启动送返机制前,土耳其应该在接待和安置工作方面准备就绪。而那些被甄别为需要国际保护的人应在不受任何歧视以及符合国际标准的条件下,享有庇护权,包括:工作的权利,医疗救助,子女教育以及其它必要的社会救助。
第三:联合国难民署注意到在协定中承诺将增加叙利亚难民从土耳其前往第三国安置的机会,这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决定。但这决定不应该以牺牲其它难民人口安置机会为代价,尤其是当前世界的难民危机正处于前所未有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