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发现在媒体及公共讨论中「难民」 和「移民」 这两个词经常被提及,而且还交替使用。究竟这两个词之间是否有分别? 混用这两个词又会有什么影响?
日内瓦, 8月27日(联合国难民署) – 全球高达近6000万的流离失所人士,以及近来媒体频繁报导船只横渡地中海的事件,我们发现在媒体及公共讨论中「难民」 和「移民」 这两个词经常被提及,而且还交替使用。究竟这两个词之间是否有分别? 混用这两个词又会有什么影响?
的确,这两个词是不同的,如何运用十分关键。两个词所代表的意义截然不同,不正确使用会产生混乱并带来问题,影响到这两个群体。原因如下:
难民是受暴力或迫害威胁而逃离的人。他们通常面临险恶且不人道的处境,迫使他们穿越边境至他国寻求庇护,成为国际法认定的「难民」,可从政府机构、联合国难民署、及其他组织获得协助。被定义为难民代表他们返回家乡并不安全,需要在其他国家寻求庇护。若他们不受到庇护,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难民身分由国际法定义并受到保护。 1951年《难民地位公约》(1951 Refugee Convention)、1967年《难民地位议定书》(1967 Protocol)、及其他如1969年「非洲团结组织」通过的《非洲难民公约》(1969 OAU Refugee Convention)等法条,是奠定今日世界之难民保护法的基石,所奉行的法律原则已渗透到无数国际性、地区性、及国家之难民保护法令。 1951年《难民地位公约 》明确定义难民身分及政府机构应提供之基本人权保障。其中于国际法中确立的最重要原则之一,是确保难民不会被驱逐出境或遣返到他们生命及自由受到威胁的地方。
对难民提供的保护是多方面的,包括不被遣返回他们所逃离的危险环境;公平且有效率的庇护申请程序;于寻求长远解决方法期间提供人权保障,让他们有尊严及安全地生活。大部分的保护责任由各国政府提供,而联合国难民署会和各政府紧密合作,提供意见及支援。
移民大部分是因寻找工作改善生活而迁移,一些是因教育、家庭重聚等因素,而非受直接迫害或人身安全威胁。有别于难民无法安全回到家乡,移民可选择返回家乡并继续续受到其政府保护。
对各国政府而言,两者之间的区别至为重要。各国处理移民时使用自订之移民法令及程序,但处理难民及庇护时须同时遵循国家法律及国际法。各国对该国境内及边境寻求庇护的人均负有特定责任。而联合国难民署会协助各国政府履行保护寻求庇护人士及难民的职责。
此议题常受到政治干预。模糊两者之间的界线可导致严重的后果,威胁难民的安全和生命,分散大众对难民所需保护的关注。亦削弱公众对难民及庇护机构的支持,而难民此刻需要的支持却更甚以往。全人类均应享有尊严生活的权利,我们需要确保移民的人权得到尊重。与此同时,我们还需要为难民提供法律赋予的保障,在特殊困境中提供合适帮助。
那么自去年起经水路大量涌入希腊、义大利、及欧洲其他地区的,是难民亦或移民?
事实上,两者皆是。今年内抵达义大利与希腊的绝大多数,是来自深陷战争又或被视为「产生难民」的国家,他们是需要国际社会保护的难民。另有小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则应被视为「移民」。
因此,联合国难民署在提及此海上迁移或其他同时涉及两个群体的情况时,会使用「难民及移民」一词,东南亚的海上迁移即为一例。当人们为躲避战祸或不公平审判而穿越边境时,使用「难民」一词。而当人们因符合难民定义外之理由迁移时,使用「移民」一词。我们期盼更多人了解并可遵循同样的准则,在用词上更加严谨。
Adrian Edwards于日内瓦报导
义务翻译: Peiling Lee